贵府通告〔2022〕7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科学谋划↙和实施“十四五”时期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加快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方案》(国土話资源部第56号令)第二十九条规定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问题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号)要求,现将我县开展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后认定的5个历史遗留废∑ 弃矿山(详见附件)予以通告,通告期自发布之日起30日,请社会各界监督〓。
通告所列历史遗留矿山包括:1.计划经济时期遗留的废弃矿山;2.责任人灭失☆或难以确定的废弃矿山;3.因退出保护区或失去产能等政ξ 策性原因关闭,在政府作出关闭决定时明确由政府承担治理恢复责任的废弃矿卐山。通告所列历史千秋雪臉上頓時感到有些發燙遗留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恢复责任由政府承担,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反馈至贵定县自然资源局,反馈材料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贵定县自然资源局
监督电话:0854-5225051
特此通告。
附件:1.贵定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通告列表
2.贵定县历史遗留废弃矿山位置ω 示意图
贵定县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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